编辑: liubingb | 2019-07-06 |
一、本公告期限2016年月日至 月 日五个工作日. 十
二、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积极配合.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
电话:020-83188500/83188580. 十
三、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石湾镇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采购人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
电话:0757-8393128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
电话:0757-83032862 传真:0757-83032863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5号禅城绿地中心三座1001-1004 邮编:528000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李先生 联系
电话:0757-83032862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址: www.gzjc.com.cn
(三)监督电话 禅城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石湾镇分局 0757-83933655 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0757-83109332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月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总则定义与概念 采购人/用户/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石湾镇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指购买招标文件并响应招标、递交了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 中标人: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的投标人. 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服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 工程:是指土方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供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等,或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要实施的其他工程.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投标保证金:指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的款项.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之时,可根据规定予以没收的款项. 服务周期:是指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按要求提交服务并通过合同要求的期限.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适用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本项目的采购人、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应遵循的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
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资金来源:财政. 本项目投标费用:无论是否中标,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合格的服务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求.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