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06

(十)收费标准与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不收费. (十一)咨询服务.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环保局窗口. 电话咨询号码:0539-8770818.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函咨询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环保局窗口,邮编276000.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环保局窗口. 联系

电话:0539-8770818.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2.获取收件编号和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予以登记,内容包括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机构、受理日期.

(二)受理 1.补正材料.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符合受理条件的给予登记;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作出退回材料的通知,电话通知企业取回材料.同时在临沂市环保局网站公示,

网址:http://www.lyhb.gov.cn/.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9-8770818. 网络查询

网址:http://www.lyhb.gov.cn/. 网络查询步骤:临沂市环境报局网站首页→行政许可→环境审批.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电话通知申请人到市环保局窗口领取. 2.决定书类型:审批决定意见书.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三、救济途径

(一)投诉. 1. 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受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 市环保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督查考核科负责对市环保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处理 (1)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处理时限 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5.投诉渠道 市环保局窗口(相关科室)

电话:0539-8770818 市政务服务中心督查考核科:0539-8770096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箱: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276000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督查考核科科.邮编:276000

(二)行政复议 1. 行政复议事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1)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联系

电话:0531-86106112 (2)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

电话:0539-8771928

(三)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兰山区沂蒙路199号,联系

电话:0539-8325568

四、表单填写.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 见附件2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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