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7-06
基督教与宗教(Christianity or Religion) 加伯林(A.

C.Gaebelein)著 出版的话 感谢赞美神!我们自从出版了「拾珍丛书」、「拾珍选辑」、「拾珍专辑」以后,如今又另出版一新的系列丛书,名为「拾珍集」. 「拾珍集」的工作之主要负担,是专集自教会历史中的历史中的属灵(属灵文字工作的信息)编辑成一系列丛书,目的为同享基督的丰富,造就圣徒属灵生命的成长,荣耀基督.阿们! *注:「拾珍集」的工作,均以不牟利为原则(只收工本费),来服事众圣徒. 1995年3月10日 拾珍出版社谨启 小引 《基督教与宗教》(Christianity or Religion)是加伯林(A.C.Gaebelein)所著的,他的中文书不多,只有《启示录注解》,及零碎的《加伯林简明圣经注解》(Gaebelein'

s Concise Commentary)中的「罗马书第五至八章」、及「约翰壹书第一至二章」(在《肢体交通》内登载).他的著作,实在对圣徒的灵性上有很丰盛的造就与供应. 本书的特点,是卫道性的.它将基督教与宗教的分别,很清楚地、彻底地为我们解开.让我们认识基督教不是一个宗教,基督教乃是基督自己. 愿此书能带进神的祝福与同在!阿们! 基督教与宗教(Christianity or Religion) 目录

第一篇 宗教

第二篇 宗教的普遍

第三篇 宗教的起始与发展

第四篇 圣经眼光中宗教的出生与长成

第五篇 基督教

第一篇 宗教 一,「宗教」是甚麽? 「宗教」二字,在文明国家的字汇上,都是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因为这两个字,是在20世纪才通用的,20世纪以前,都未曾如此用过.但到底「宗教」是甚麽?理论上的定义,至今尚未能达到圆满.我们尚需等待一个满意的答覆,所谓满意的答覆者,即能以包含「宗教」一名辞,又能包括有关方面的意义.有些异教的思想家、各派的哲学家,和有名的神学家,对「宗教」的意义,已是百喙争鸣;

但我们今日对这个名辞的争辩,比前更甚. 米勒教授(Prof.Max Muller)在他所著的《宗教之起源与发展》(Origin and Progress of Religion)书中说:「论到「宗教」这个名辞,要下一个定义,确是一件极困难的事.这个名辞的产生,远在几千年以前,它的用意,在每一个世纪都有改变,特此名辞,依然存留耳.今日对於它的实用,与起初所要表明的正是相反.」米勒此言已经成了哲学家,和宗教比较家的断案. 晚近,更有一位东方的学者开乐博士(Dr.S.H.Kellogg),在他的名著《宗教之产生与长成》(The Genesis and Growth of Religion)一书里,也明明的说:「要为『宗教』这麽熟识的名辞,下一个定义,乍看似乎极其容易.但是当我们看过许多不同的定义之后,便觉得实在是戛戛其难了.」 二,诸家对「宗教」定义的论述 如不惮烦,我们也可更举许多其他著名思想家的话,因为他们也有同样的见证. Religion是一个拉丁文,它的真正意义,在拉丁文的书上,也没有清楚的解释.它是由两个拉丁文动词Relegue和Religare转成的,前者的意思是:「再追求」、「考察」或「审度」.后者是:「拴住」、「拉回」、「使之牢固」. 当西塞路(Cicero)创用「宗教」(Religion)两字时,是以Relegue为字根的;

不过,有的人以为宗教的字根,乃是Religare.像塞维阿(Servius)、拉克坦细阿(Lactantius)、奥古斯丁(Augustine)等,就是这一派中的几个人.他们都主张「宗教」的意思,就是「拉回」,捆缚人,并加以某种责任在他身上. 要把所有「宗教」的定义,都一一举出,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只可举出几个人,所发表的定义,证明各人的意见,是何等的不同. 泰勒斯(Thales)是希腊最先的一个思想家(纪元前600年),为达尔文(Darwin)学说的鼻祖,因为泰勒斯主张水是万物之母,并用这种学说,攻击当时宗教所持神创造世界的信仰.虽然泰勒斯,在当时并不曾留下一种「宗教」的定义.然而,有明显的一件事,就是哲学所起来对付的问题,都是今日普通所谓「宗教」所发起,所提倡的.哲学的历史,证明事实上所有的哲学家,都是不能不对付「宗教」这个名辞的. 辛尼加(Seneca)给我们一个至高的定义说:「『宗教』就是:认识神、效法神.」(Congolese Deemed limitary) 至於柏拉图(Plato)、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以及古代其他主要哲学家,和他们的学说,现在可以略而不论,只请注意几个,近代思想家所下的定义. 康得(Immanuel Kent)告诉我们说:「『宗教』就是「道德」.那麽,当我们看见一切道德的本分,为一种神圣的命令时,我便有了宗教.」 泛神论的创始者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荷兰国籍的犹太人),曾下一个近代见解的定义说:「『宗教』就是神的爱,这种爱是根度鲜兜k神圣的完全.」 费希特(Fichte)是康得的继承者,也是康得的门人,曾发表一种稍为不同之定义说:「『宗教』就是自觉的道德.藉著这自觉的效力,就得知道德是由神来的.」 黑格尔(Hegel)说:「『宗教』即完全的自由.」这个定义,是绝对不圆满的. 德国唯理学家司特劳斯(D.F.Strauss)在他所著的《新旧信仰》(The Old and New Faith)书中,发表他对「宗教」的意见,也是馍糊不清的.当他提到「宗教」,他是依坷绰砗(Schleiermacher)的主张说:「『宗教』是包含绝对的依赖,既不是一种认识,也不是一种行为,乃是感觉的一种意志.」下面一段就是斯宾诺莎所发表的意见: 「世界对於我们,就是悟性和良善的工厂.在我们觉得自己所绝对依赖的,断不是一种畜类的能力,在它面前,我们应当安静低头服从.它是命令法律、它是公理善良,我们应当相信的奉献自己给它,在我们最深的天性里面,我们觉得我们自己,与我们所依赖的中间,有一种亲属的关系.当我们依赖时,我们是自由的,我们对於所有生存的事物,要觉得又荣耀、又谦卑、又喜乐、又服从.」这可说是斯宾诺莎对於「宗教」所下的定义. 歌德(Wolfgang von Goethe)说:「『宗教』是我们对於上下周围的一种感觉.」 马铁奴博士(Dr.Martineau)解释「宗教」说:「『宗教』是相信一位永生的神,一个神圣的心思,和意志管理这个宇宙,并且,与人类发生许多道德上的关系.」 泰昔缪拉(Teichmuller)在他所著的《Du Chistliche Glaube》一书里说:「『宗教』包含惧怕,并美学的感觉,如美丽的羡慕,和道德的感觉.」 累微尔(Reville)教授研究的结果,是这样说:「『宗教』是人类生命,因著感觉人心和那玄妙的心,是联合的,而生的一种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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