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6 |
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3日起至2016年10月19日止每天9:00―11:
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单雅芩、韩超 联系
电话:0411-86868681 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B1区17号3单元1层2号1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A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容量法水分仪的合法有效授权. B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过氧化氢测定仪的合法有效授权. C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超高压微波反应装置的合法有效授权. D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凝胶成像系统的合法有效授权.
12 供货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 (2)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质保期:一年半.
13 采购预算:A包:12.8万元人民币、B包:4.2万元人民币、C包:16万元人民币、D包:17万元人民币. 注: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4 招标代理人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 时,须向大连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六项第六款.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药品检验所 (2)本次招标的内容:(详见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包号 招标内容 A包 容量法水分仪1套、恒温持粘性测试仪1套 B包 匀浆仪1套、过氧化氢测定仪1套 C包 超高压微波反应装置1套 D包 凝胶成像系统1套(3)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 (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证金,货物正常使用十八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七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容量法水分仪的合法有效授权. B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过氧化氢测定仪的合法有效授权. C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超高压微波反应装置的合法有效授权. D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凝胶成像系统的合法有效授权.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