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06

(六)加大环保监督执法力度. 1.继续实施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限制贷款,推进绿色信贷.将锅炉污染整治与环境信用评级挂钩,企业是否完成锅炉污染整治成为评级考量的重要因素. 2.强化对重点行业和企业污染的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要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整治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坚决依法关闭.对于不积极开展、未按计划进度完成锅炉污染整治的企业,加强监察和执法力度,一经发现排黑烟、治理设施不正常、不按环评批复内容建设等环保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3.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将清洁生产目标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发挥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主体作用.深入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超总量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自愿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以纺织印染、电镀等行业为重点,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七)强化 三大体系 建设. 1.加强减排统计和信息传输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经济和信息化、统计、农业、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间的协调,健全完善减排统计工作体系.完善重点减排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新老污染源增减动态变化情况,加强环保、税收、银行系统信息交流. 2.积极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强我镇环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高数据储存、传输和共享等信息化水平.加强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维护,强化对自动监控系统数据有效性的审核. 3.进一步强化减排考核.制定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以及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 一票否决 制.

三、职责分工

(一)环保分局 牵头做好全镇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编制污染减排规划与计划,提出全镇排污总量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相关对策建议.牵头分解污染减排任务,指导、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考核镇各有关单位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污染减排考核、统计、监测体系.负责与市环境保护局、镇各有关部门协调,共同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我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技术核查,建立污染减排相关基础档案.负责提交全镇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工作报告,按季度报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季度调度信息.负责每月一次定期跟踪落实列入任务名单的锅炉整治情况.

(二)经信局(统计办) 负责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布重污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名录和时限,特别是印染、电镀、金属表面处理、化工、高污染小锅炉等落后产能,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考核.负责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考核体系.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备案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锅炉节能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小燃煤、燃油锅炉的监督检查.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加大高污染锅炉淘汰工作力度. 负责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有关统计工作,协助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体系.及时准确提供污染减排核查核算、考核所需相关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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