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7 |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9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年8月22日24时前,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提出.
10 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6年8月24日24时前,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3 交付使用期及质保期 交付使用期: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得少于2年14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为 交钥匙工程 报价,应含: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各种税费、商检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及保险费、培训费等产品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落地的一切费用、免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用和泵站安装[包括施工现场改造所需的费用(如果需要改造)、安装现场的配套土建费用等安装泵站所需的一切费用]、调试、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准许运行等所有费用,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分摊在报价中. 15.1 联合体 不允许 15.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函;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5、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水泵制造商需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一般账户或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的账户提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016年9月1日09时00分前.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小写:
38000 元 大写: 叁万捌仟 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矿山支行 指定账户: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银行账号: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 网上投标系统保证金界面登陆方式:>
登陆>
我的投标>
投标保证金 请各投标人注意:
1、各银行办理业务及投标保证金划转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望各投标人尽早到银行办理汇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2、请各投标人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和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妥善保管,以备应急使用. 18.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9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0.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20.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2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1.2 封套上应写明 招标人地址:邹城市岗山路1359号 招标人名称: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项目:邹城市大沙河因利河两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邹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一体化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投标人: 在2016年9月1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22.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2.1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