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7 |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既可以中止竞争性谈判,重新组织采购,也可以根据需求的紧急情况,提出申请并经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或其他采购方式.
23、谈判原则执行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的谈判文件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不以最低的报价作为获得谈判成功的唯一依据.对谈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24、本次谈判分为两步进行:谈判文件要求按技术文件和价格文件分别单独进行封装.第一步进行技术符合性谈判,供应商需提供采购货物一览表所采购货物的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技术方案、设备性能、服务承诺、实力、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并排名.经过谈判小组审定符合技术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进入价格谈判,在进入价格谈判前(特别是在技术谈判文件中),供应商不得提供价格或以其他方式暗示价格,否则以 废标 处理.第二步进入价格谈判的供应商方可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报价,进行价格谈判.
25、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即最低评标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最低评标价计算方法为:评标价=[(排名-1)*10%+1]*最终报价 对自主创新目录中的投标产品,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最低报价的5%的,应当确定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为谈判成交供应商. 根据供应商的诚信等级状况扣减总分值分别为:一级不诚信扣减总分值5%、二级不诚信扣减总分值10%、三级不诚信扣减总分值20%、四级不诚信扣减总分值25%.
26、投标人应按每次投标总金额1%缴纳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汇款方式(应在汇款时写明投标项目号),应在开标当天早8时30分之前到账,财务科工作人员根据到账情况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如到时未到帐废除其投标资格.谈判开始时由工作人员,复印各家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后由政府采购监督员负责在讨论技术结束打开报价文件同时检查该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数据是否正确,如不足该供应商投标总额1%,废除其投标资格.未成交供应商可凭保证金收据及《清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到中心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财务科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该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无息汇款至原账号.获得谈判成功的供应商将按照谈判成功货物总金额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设备验收合格正常使用12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次谈判收取谈判代理服务费,经协商由投标人缴纳,谈判代理服务费须在签订合同是缴纳. 谈判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 100(含)以下 1% 100-500(含) 0.6% 500-1000(含) 0.4%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10000元(500-100)万元*0.6%=24000元(600-500)万元*0.4%=4000元 合计收费=10000+24000+4000=38000元
27、本次谈判第一包可以分项进行谈判,第二包必须整包进行谈判.
28、合同签订方式:获得谈判成功的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签订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