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7-07 |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也未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经营金融业务的单位. 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组织,其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应缴纳印花税. ? 营改增后,视同销售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应如何确认? ??? 问:营改增后,视同销售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应如何确认?? ? 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二条规定: 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规定执行.纳税人安置回迁户,其拆迁安置用房应税收入和扣除项目的确认,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 商业票据贴现过程中涉及印花税吗? ?? 问:商业票据贴现过程中涉及印花税吗? ?? 答:商业票据贴现是指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资源税销售额是如何界定的? ??? 问:资源税销售额是如何界定的? ??? 答:资源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 免征、减征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企业,是否还要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契税?如果征收计税依据是什么? ??? 问:免征、减征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企业,是否还要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契税?如果征收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财税〔2004〕134号文件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应包括在内. 因此,市政建设配套费应按规定标准计算并计入契税的计税依据. ? 商贸企业是否适用加计20%扣除的规定? 问:商贸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块科技用地后又进行了场地平整等土方工程变成熟地,待转让时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否加计扣除开发成本的20%?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第六款规定: 根据条例第六条
(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
(一)、
(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