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07 |
第三节 设备出厂前检验 1. 为了对合同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生产期间的质量检验,招标人有权派人到中标人所在工厂进行检验.对于在中标人所在地的交通费用和为便于招标人质检要求,诸如必要的安全用具、办公用品、技术文件和图纸、核算数据、制造和检验标准及其它必备的检验数据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2. 在制造期间招标人的一切监理和质检活动所形成的书面资料均不作为中标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在交货前招标人的质检,既不能免去合同中属于供货商质量担保期范围内的责任,也不能替代设备抵运招标人现场的质量检验. 3.在中检中质检团成员发现或提出的问题,双方应积极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 设备在出厂前必须进行整体联合试运转,根据试运转时间确定招标人中检时间,联合试运转应在招标人中检人员监督下进行. 5. 在设备到达招标人现场后组装试运转中如出现问题,原因是中标人没有在出厂前进行设备整体联合试运转,因此推迟的时间将按照推迟交货期来计算.
第四节 技术服务 1. 中标人将派出有技术、有能力胜任的服务工程师到现场,提供有关安装管理、调试、空载测试、性能测试、试运转、维修及现场培训维修人员的服务.中标人服务工程师的主要责任与任务如下: ――给招标人安装人员提供完整的技术指导. ――指导招标人人员进行合同设备的试运转,运行测试和性能测试. ――培训招标人人员. ――设备投入使用后提供现场运行技术支持. ――质保期内技术服务. 2. 安装前,应由中标人的技术服务人员给予招标人安装人员提供合同设备的装配介绍、讲课与培训;
详细解释技术文件、图纸和操作手册以及设备运行和相关的预防措施等;
回答和解决招标人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中标人技术人员的指导必须是正确的,如果出现由于非正确技术指导而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将自出资金维修、更换或补偿损失部分. 3.中标人将提供所有的关于装配与组装所用的专用工具,例如:专用测试仪、测量仪和机械工具. 4.在现场举行由双方参加的会议,对所提供设备进行安装的准备工作进行讨论. 5. 对于安装指导、测试运转、性能测试、试运转和验收,包括招标人操作和维修人员的现场培训,中标人需免费提供. 6. 中标人应提供用于招标人自行培训人员需要使用的相关培训资料. 7. 设备过质保期后,在设备使用寿命内,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应确保服务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8. 设备第一次在招标人组装、试运转时中标人必须派设备制造工厂技术服务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因技术服务工程师未按时到达组装现场导致设备不能按期投入使用,延误时间按推迟交货期来计算.
第五节 安装、检验、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在该附录中: 中标方在送货前必须派技术人员来现场亲自测绘 安装:意为招标人安装人员在中标人的服务工程人员的监督与指导下,将整套设备或一个系统安装起来. 试运转:即为在空载条件下测试该设备. 性能调试:即在它们的额定负载下测试设备,检查其是否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所有技术性能. 试运行:即为设备按照合同要求性能投入运转. 验收:即为该设备达到合同规定的试运转、性能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后招标人正式接收. 2. 设备到货应随机提供出厂验收报告. 3. 在设备经过试运转、性能调试、试运行之后,双方对设备性能进行鉴定,符合合同要求,招标人出据验收证明并由中标人确认.验收标准为合同规定的要求和相关标准、中国国家标准、规范以及国际标准和双方认可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