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7-07
威环审批〔2019〕55号 威远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发电机组能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江市星明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发电机组能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评审意见.根据"报告表"编制内容,该项目拟投资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33万元)在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1社利用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老区原烧结厂原料堆场建设发电机组能效提升项目.项目为异地迁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原有项目将停用待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汽机房、锅炉区、电气设备间、冷却塔、综合水泵房、升变压站、检修楼等,设置280t/h的高温超压锅炉、80MW的高温超高压汽轮机和85MW的发电机各1台,同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利用高炉煤气2.06*109万Nm3,年可发电6.72*108KW・h(年供电量6.28*108KW・h).项目已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1024-44-03-323610]JXQB-0374号),威远县连界镇人民政府和威远县连界国土资源所联合出具了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威远县连界镇规划. 该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生产.

二、项目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和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路面尘土、运输车辆限速等控制减少扬尘;

采取优化施工平面布置、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建设施工围墙等措施控制噪声;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有设施处置;

施工中产生的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送场镇指定地点处理.

2、废气防治措施:余热利用后的锅炉废气经100m高烟囱达标排放.

3、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区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区内雨水收集至雨水收集池内,经沉淀后作为成渝钒钛生产用水;

锅炉废水经冷却后作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

冷却塔废水经收集沉淀至成渝钒钛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成渝钒钛生产用水;

生活污水依托成渝钒钛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成渝钒钛生产.

4、噪声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综合降噪措施.

5、固废防治措施:废润滑油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经脱水后与收集的生活垃圾一并送场镇指定地点处理.

6、地下水防治措施:项目严格实施分区防渗,汽机房润滑油油箱区域、事故油池、柴油发电机房、氨水储存区等为重点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2mm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

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用混凝土硬化地面防渗.同时,加强对项目区周围地下水水质的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地下水安全.

7、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结合项目特点,落实并强化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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