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07
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财会〔2011〕12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局,市直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各大中专院校,中央、省驻临有关单位:各县区财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各大中专院校,中央、省驻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按照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的知识水平、会计技能和综合素质,达到下列目的和要求:

(一)了解最新的财务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会计人员执业能力;

(二)学习、掌握最新发布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税收制度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三)熟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培养会计人员制度建设能力.

二、培训对象 持有我市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 会计人员 ).

三、组织实施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由各县区自行制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方案,于9月3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各级人社部门负责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相关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避免重复培训,维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中央、省驻临单位以及市直各主管部门、各大型企业负责本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可根据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自行选择培训内容和形式.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会计人员参加某一单位或某一形式的培训. 单位会计人员达到50人以上的,可自行组织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地点、教材、师资、参加培训会计人员名单等,应在开班前10天,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财政局审查,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否则培训结果不予认可.

(三)为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拟对各单位财务负责人进行封闭式专题培训,内容以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思维创新与管理创新等为主,培训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食宿费用自理.请报名人员填写《aaaaa报名表》(附件2),于7月30日前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四

三、培训内容及学时

(一)各类企业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会计、和税收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其他行业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企业会计准则及分类标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其中,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等相关内容为必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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