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7 |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择 发行额度: 20亿元 发行期限: 不少于5年(含5年) 发行计划:由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 主承销商:接受银行总部(或经授权的分行)和券商总部参与;
接受银行和券商单独参与;
接受银行+券商作为联合体(确定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参与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二)项目名称: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择 发行额度: 10亿元 发行期限:不少于5年(含5年) 发行计划:由同安控股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在交易所无异议函期限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 主承销商:接受券商总部参与;
接受联合体参与,并需确定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三)项目名称: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选择 发行额度: 10亿元 发行期限:不少于5年(含5年),根据参与基金的实际出资要求自主决定期限 发行计划:由同安控股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在批文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出资设立(增资)创业投资基金母基金或优先级份额出资,或政府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 主承销商:接受券商总部参与;
接受联合体参选,并需确定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四)项目名称: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支持证券化或资产支持票据产品发行主承销商选择 发行额度: 10亿元 发行期限:不少于5年(含5年) 发行计划:由同安控股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在有限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主承销商:接受银行总部(或经授权的分行)和券商总部参与;
接受联合体参与,并需确定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
二、承销机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债券发行所需的资质和能力.
(四)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近三年内在债券承销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服务方案
(一)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报名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人承销资质证明文件;
3、响应函(附件1)
(二)技术类文件
1、简介及竞争优势;
2、本次债券发行整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工作时间安排、发行利率预测分析、团队构成及介绍.重点关注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完成时间以及方案的设计.具体安排请详细叙述相关理由和依据,如有需要可附相关资料;
3、报名人参与同安控股(含下属各子公司)历年债券发行、承销情况,提供清单并加盖公司公章.可以表格形式列明参与公司历年债券主承招标情况、中标情况、具体债券主承(或联席或承销团)情况、参与过具体债券发行的分销承销团的情况(该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