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07-07
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 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市场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和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 职教20条 )要求,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在院校实施 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 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4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政法司、财务司、高教司、教师司、学生司、国家开放大学、职教所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4 月10日印发 关于在院校实施 学历证书+ 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制度试点方案 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 职教20条 )要求,经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就在院校实施 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制度试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育训结合、保障质量,管好两端、规范中间,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强政府统筹规划、政策支持、监督指导,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促进书证融通.严把证书标准和人才质量两个关口,规范培养培训过程.从试点做起,用改革的办法稳步推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防控风险.

(二)目标任务 自2019年开始,重点围绕服务国家需要、市场需求、学生就业能力提升,从10个左右领域做起,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落实 放管服 改革要求,以社会化机制招募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开发若干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证书.有关院校将1+X证书制度试点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推进

1 和 X 的有机衔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通过试点,深化教师、教材、教法 三教 改革;

促进校企合作;

建好用好实训基地;

探索建设职业教育国家 学分银行 ,构建国家资历框架.

二、试点内容

(一)培育培训评价组织 培训评价组织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的建设主体,对证书质量、声誉负总责,主要职责包括标准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开发、考核站点建设、考核颁证等,并协助试点院校实施证书培训.按照在已成熟的品牌中遴选一批、在成长中的品牌中培育一批、在有关评价证书缺失的领域中规划准备一批的原则,面向实施职业技能水平评价相关工作的社会评价组织,以社会化机制公开招募并择优遴选参与试点.试点本着严格控制数量,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逐步推开.地方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要热心支持培训评价组织建设和发展,不得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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