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7 |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金融工作局是主管金融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我市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的实施意见,督促驻市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和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
(二)研究拟订全市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
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优化金融环境、改善金融服务、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和推动拟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融资;
协助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
(四)承担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参与对地方金融机构及其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对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员的提名、任免意见提出意见.
(五)指导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初审和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复审和日常监管工作.
(六)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其它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设立审批、业务监管.
(七)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对地方金融机构及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
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管理;
负责与驻市金融机构的联系.
(八)配合协助省政府金融办对驻市省属金融企业进行监管.
(九)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们将围绕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全省次金融中心建设和把赣州金融业打造成现代服务业龙头产业的目标,落实全省金融机构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座谈会及项目签约活动的精神,加快推进赣州金融改革创新,挖掘更多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重点推动金融业支持赣州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精心谋划,推进全省次金融中心建设.加强与省政府金融办对接,围绕把赣州建设成为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全省次金融中心,把赣州金融产业打造成服务业龙头产业、支柱产业的发展目标,统筹顶层设计我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发展思路、功能定位、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等,形成全面系统的行动纲领.?
(二)多措并举,努力争取更大资金投放.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加快促进合作协议内容的落实;
适时举办多种形式的银企融资对接活动,跟踪银企签约履约进展,提高履约率.加快策划包装项目,建立投融资项目库,争取更多信贷规模投入.科学完善全市金融机构(银行、保险方面)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目标考核奖励,结合市委、市政府主攻工业的战略,引导信贷投向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重点推动金融资源向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倾斜,缓解实体经济资金困难.继续实行好银行抽贷定期报告制度、问题企业协调处置制度、倒贷机制及金融案件快速处置机制,帮助企业渡过经济下行难关.积极对接中国保监会,继续争取政策支持,加快推动 险资支农支小 、保险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