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9-07-08
通知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实行新沂市中小学教师无偿校外辅导备案制度的通知》(新教〔2015〕123号)的要求,继续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请各校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寒假期间教师无偿校外辅导申请备案工作,于2018年2月4日前,将本校《教师无偿校外辅导备案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局监察室.

附件:1.《关于实行新沂市中小学教师无偿校外辅导备案制度的通知》 2.《教师无偿校外辅导备案汇总表》 新沂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6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
大家都在看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