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08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

在相关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其停止施工后,仍然继续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并且未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在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杨明华违法挂靠、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等行为,建设单位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未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钢结构安装专项施工方案;

在钢结构安装过程中,施工安装人员未遵守《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中要求的顺序安装柱间支撑等违规行为时,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和消除该重大安全隐患;

车间在未形成整体受力体系的情况下,进行隅撑、系杆及檩条安装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放任施工,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芦溪县江西利峰电瓷制造有限公司2号窑炉在建钢架厂房 3?20 倒塌事故是由于建设单位违规组织施工,施工总承包单位违法挂靠,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监理 单位监理不到位,造成的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

(一)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 1.施工单位责任人 (1)杨明华,项目施工挂靠人.个人借用江西宏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质承揽本项目施工,按照建市规(2019)1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违法挂靠;

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钢结构安装劳务工程给个人刘独春;

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 3?20 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1)的规定,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因涉嫌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敖建华,江西宏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允许杨明华个人借用其公司资质承揽本项目施工,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导致企业违法、违规作业.对 3?20 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1)的规定,对其处以15万元罚款. (3)刘独春,钢结构安装劳务分包承包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人违法分包钢结构安装劳务工程;

违章作业,未按《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要求的顺序安装柱间支撑,车间在未形成整体受力体系的情况下,组织人员进行隅撑、系杆及檩条安装,对 3?20 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2)的规定,对其处以单位罚款数额5%(2.95万元)罚款.因涉嫌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建设单位责任人 (4)王坚,江西利峰电瓷制造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质量监督手续的前提下,违规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施工;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

在相关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其停止施工后,继续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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