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9-11 |
沈阳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沈阳市2017年抗霾攻坚作战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我市借鉴国内外城市先进经验做法,强力推进科学治霾、精准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重点对臭氧、细颗粒物的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进行污染整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争取2017年大气优良天数达到260天,全市臭氧污染加重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93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工作机制 要实现260天的目标,必须多措并举:建立市、区两级大气污染防控体系,强化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本着各区、县(市)政府对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负责的原则,以接受环保督察时的工作状态和标准,打一扬抗霾治霾的攻坚战.为此,我市聘请专家团队成立专家组、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提供科技支撑,按时间、分重点科学分解各项工作指标,制定我市大气持续改善的科学指标体系,重点加强4方面工作机制的建立:
(一)量化刚性指标,挂图作战,建立每周例会制度 市政府将充分发挥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作用,调动全市力量,开展大气防控攻坚战.在今年下半年,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措施和 三控指标 (PM2.
5、臭氧、综合指数)进行分解量化,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周例会制度,每周对各单位重点工程和 三控指标 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过对标的形式,挖掘存在的问题,落实单位或部门责任,制定解决方案,明确时限、集中攻坚、全力突破,保证总体任务目标的完成. 8月20日前,市蓝天办制定沈阳市挂图作战实施方案,制定空气质量分阶段达标任务、各项重点工作措施、重点工程治理项目清单和进度细化表,明确责任单位、任务时间节点和路线图,在专家组及其工作团队的指导下,每周召开例会调度进展情况.由第三方专家团队分析每周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未达标原因,现场调度每周发现的问题和上周落实不力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污染形势,部署下周工作要点,精准治霾,层层传导压力,以便于市政府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形成各县(市、区)持续对标、积极推进的工作氛围.
(二)建立区域空气质量 三控 和重点工作考核制度 编制《沈阳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县(市、区) 三控 考核办法》和《沈阳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市直部门 三控 考核办法》,确定各县(市、区)、各部门的量化考核指标,并纳入对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考评内容,对没有完成量化指标任务的责任人,实施问责.一是实施各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考核制度.利用现有国控、市控大气监测点位,对各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进行周/月/年 三控指标 考核和排名,计算PM2.
5、臭氧、综合指数的浓度值和改善程度,评价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二是建立 以克论净 扬尘整治量化考核制度,完善扬尘整治监管考核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利用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对各地区道路清扫进行考评,加快解决我市扬尘污染问题;
三是建立网格化责任体系,加强执法行动,各区、县政府划分环境监管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人,将环保监督延伸到街道、社区;
四是全面开启 一证式 监管时代.结合国家正在推行的 排污许可证制度 ,加快实施一企一证制度,细化企业责任;
五是建立市政府巡回督查制度,市政府成立4-6个专项督察组,定期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每周例会和挂图作战内容中,建立通报制度,重点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措施落实情况.
(三)实施常态化应急与调度管控制度 1.建立常态化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 9月底前完成《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整个预案体系分两大部分,即臭氧污染应急体系和PM2.5污染应急体系.每个体系又分为中、轻度污染应急措施和重度污染应急措施.按污染物浓度的季节特点和成分种类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应急响应措施. 针对臭氧引起的污染天气,除强化执法外,主要应对措施包括:对重点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定时段加汽油、装卸汽油作业;
汽车维修4S店日间停止喷漆作业;
各类工地白天停止刷漆和涂料作业;
城市核心地区实施机动车限行等.臭氧污染达到一定程度时,进一步强化上述措施,重点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白天禁止加汽油、装卸汽油作业;
各类工地停止刷漆和涂料作业;
汽车维修4S店停止喷漆作业等;
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进一步细化完善预报预警会商制度.市环保局会同市气象局每日15时前对未来3-5日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会商预报.当预测到未来3日内有轻度以上污染时,立即向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环境空气质量会商预报报告》.市蓝天办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启动相应的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2.全天候空气质量管控,实现 时保日、日保周、周保月、月保季、季保年 搭建本地化专家执行团队,全天侯数据研判与服务咨询.对站点数据的恶化和监测数据的异常给出原因分析和快速应对方法;
对持续恶化问题进行专题科学研判;
建立全市微信工作群,推送每日会商结果和对策,例如天气变化、昨日改善、今日重点等意见,及时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针对性部署工作;
每日对重点区域的特征污染源进行第三方巡查督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导管控措施的落实.
(四)建立辽宁中部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建立以沈阳为核心的辽宁中部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协助省环保厅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区域内合作,建立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和区域内环境质量信息共享机制.在省政府协调指导下,同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形成区域化整治效果.逐步建立与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和大连等地的大气联防联控和会商机制.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监测监控网络 建设环境质量监测超级站、中心站、边界站、微型站,形成我市多层次、全覆盖的环境质量和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为政府实施科学治霾、精准治霾提供数据支持. 1.优化加密环境自动监测网络 目标任务:建设1个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北京大学),3个VOCs监测站点以及3个区域大气边界站(中国环科院).与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大气监测微型站(清华大学)以及现有的国控市控大气监测站,共同构建我市环境自动监测网络. 主要措施:以投资建设以及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优化加密我市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同时推行第三方运维,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市环保局负责,市财政局、市政府专家组、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2.开展重点区域环境空气VOCs监测监控 目标任务:建立市区两级VOCs监测监控体系,对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园区、重点污染源、城市交界等重点区域进行监测. 主要措施:属地政府负责,市政府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对3个工业园区、3处城市边界以及1个重点污染源(辽中区液体化工库、新民市胡台新城包装印刷产业基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和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及沈阳与抚顺、辽阳、本溪交界地区)周边区域进行VOCs监测监控. 浑南区政府、于洪区政府、苏家屯区政府、辽中区政府、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政府专家组、市环保局配合. 3.开展重点敏感区域专项环境整治 目标任务:抓住重点,以点带面,以重点敏感区域作为突破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执法行动,并扩展至全市域范围.市蓝天办8月15日前完成制定重点敏感区域大气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地区政府8月25日前完成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主要措施:强化属地管理,围绕全市21个重点敏感区域开展行动,重点针对污染源监管、扬尘防控、交通执法、城市管控4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一是严厉打击重点敏感区域工业企业偷排以及燃煤锅炉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重点敏感区域施工工地扬尘执法,加大道路洒水抑尘和湿式吸扫力度,建立建筑、拆迁示范工地;
三是加强重点敏感区域交通疏导,减少拥堵,强化对黄标车和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
四是完全取缔重点区域露天烧烤.此项工作作为挂图作战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区县(市)政府负责,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配合.
(二)强力推进VOCs综合整治 为有效解决臭氧污染的突出问题,减少臭氧主要前体物VOCs排放,针对8个重点行业工业源、3个重点行业服务业源和3类重点交通源开展VOCs重点整治. 4.开展工业企业VOCs污染防治 目标任务:根据我市实际,对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轮胎橡胶、医药制造、汽车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涂料、胶黏剂生产等8个重点行业开展VOCs污染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开展全市VOCs排放企业普查工作,8月底前建立VOCs排放企业台账.由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全市VOCs企业开展污染防治工作.二是通过原料替代、工艺技术改进和生产设备改造,加强清洁生产,降低VOCs逸散,强化末端治理和运行监管,强化企业实施VOCs回收和综合利用.三是对于不能按期完成治理改造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于无任何环保手续,装备水平低、污染重以及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关停取缔.四是8月底前,对所有涉及VOCs排放企业名单及其环保整治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开. 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以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为整治重点,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在设备与管线组件、工艺排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排放量.采取配备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收集系统等降低在油类(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过程中的VOCs排放.对油品分厂汽车装车设施和原料罐区进行改造,增加密闭装车和油气回收设施,对污水处理场生化池等进行封闭处理.8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轮胎橡胶行业:以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普利司通(沈阳)轮胎有限公司、沈阳和平轮胎子午线制造有限公司为整治重点,研发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等绿色产品,推广使用石蜡油或其他绿色油类产品全面替代普通芳烃油,制造生产过程推广采用氮气硫化、串联法混炼、粉料助剂预分散处理等工艺;
再生胶行业全面推广常压连续脱硫生产工艺,彻底淘汰动态脱硫罐,采用绿色助剂替代煤焦油等有毒有害助剂;
针对硫化机、密炼机、胶浆房等设备和场所,完成工艺废气收集,采用等离子+光催化以及末端燃烧等治理技术治理.8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医药制造行业:各地区开展制药企业摸底排查,开展工艺废气污染治理,8月底前完成.对逾期未完成治理或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包装印刷行业:以新民市胡台新城包装印刷产业基地为整治重点,建立台账,推广应用低(无)VOCs含量的绿色油墨、上光油、润版液、清洗剂、胶粘剂、稀释剂等原辅材料;
鼓励采用柔性版印刷工艺和无溶剂复合工艺,逐步减少凹版印刷工艺、干式复合工艺;
印刷机设备采取密闭化操作.对工艺废气进行污染治理.10月底前未完成治理或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实施停产整治. 家具制造行业:以城乡结合部家具制造企业为整治重点,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推广应用VOCs含量低的水性漆,鼓励 油改水 工艺和设备改造;
软体家具企业推广应用水性胶粘剂.对生产场所、原料、产品、废料存放场所做好封闭化处理,同时加装废气收集装置和有效的VOCs处理设施.10月底前未完成治理或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实施停产整治. 汽车涂装行业:以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为整治重点,涂装环节推进水性涂料、高固体份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推广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高效涂装工艺和先进智能化涂装设备.内饰件鼓励采用绿色胶粘剂等材料以及火焰复合、模内注塑等工艺. 涂料行业:以化工园区以及城乡结合部涂料生产企业为整治重点,重点推广生产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UV 涂料)等绿色涂料产品.对生产场所、原料、产品、废料存放场所做好封闭化处理,在生产设备和厂房加装废气收集装置和VOCs处理装置,8月底前完成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或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胶粘剂行业:以城乡结合部胶粘剂生产企业为整治重点,加快推广水基型、热熔型、无溶剂型、紫外光固化型、高固含量型及生物降解型等绿色产品.限制有害溶剂、助剂使用,加快削减步伐.对生产场所、原料、产品、废料存放场所做好封闭化处理,在生产设备和厂房加装废气收集装置和VOCs处理装置,8月底前完成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或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5.加强建筑装饰行业VOCs污染防控 目标任务:开展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建材卖场等VOCs污染集中整治,10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主要措施:一是以三环内建筑施工工程为重点,加强建筑工程监理,严格控制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黏剂等使用,要求使用水性或高固体分涂料、水基或无水胶黏剂,规范喷涂方式,减少VOCs逸散;
二是以海天、龙发业之峰等装饰公司为重点,加强对装饰装修公司监管,2017年9月底前,对所有新签订合同,增加环保条款,要求将使用水性涂料和胶黏剂以及装修后室内空气检测达标列入装修工程合同;
三是以家具城、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等大型家具建材卖场为重点,加强对建材卖场管理,严格执行检测报告准入制度,不定期对卖场内建筑装饰材料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公示,对抽检以及复检均不合格的建材商品实行下架,禁止销售. 市建委负责,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服务业委、市质监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6.加强汽修行业VOCs污染管控 目标任务:开展汽车修理企业、4S店喷涂有机废气集中治理,9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主要措施:以三环内为重点整治区域,一是2017年8月底前,对全市汽车维修企业和4S店进行排查,公布重点治理单位名单,对无照经营业户依法查处;
二是2017年9月底前,全面清查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条件,尤其是三类维修企业中不具备钣喷条件从事钣喷作业的,依法按照超越许可事项查处;
三是2017年9月底前,对未经审批、验收从事喷涂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依据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法规查处;
四是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喷涂、流平、烘干作业必须在装有无组织废气收集系统的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应当收集后处理排放,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市交通局负责,市工商局、市城管局、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7.加强餐饮行业VOCs污染管控 目标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行为,彻底取缔露天烧烤摊点,形成常态化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