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8 |
考生签名:日期: 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年月日备注:1.应届毕业生推荐单位为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推荐单位为户籍所在地区招生办(随迁子女往届毕业推荐单位为居住地所在地区招生办). 2.考生须于5月5日-12日完成高考报名并获得高考报名号;
3.考生须于5月5日-12日前到拟报考专业对接的中职学校提交此表,同时提交中职就读专业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中职毕业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符合免试资格的考生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中职学校5月15日前将报考考生信息汇总表报送相应高职院校;
5.高职院校招生网站5月17日公布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名单和考试注意事项,请考生关注并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