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9-07-08
关于免除低收入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的办事指南

一、免费对象和免费项目说明

(一)免费对象:自2011年7月1日起,凡具有我区户籍、去世后遗体实行火化的下列对象,由政府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

1、城乡低保对象;

2、城乡三无对象;

3、农村五保对象;

4、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二)免费项目及减免标准:

1、遗体接运费:在本区范围内去世的,免除接运费(使用普通殡葬车,不含专车接运费). ①大良、伦教、容桂、勒流 180元/具 ②杏坛、北颉⒊麓 200元/具 ③乐从、龙江、均安 220元/具

2、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炉 200元/具.

3、遗体防腐存放费:三天内免费,标准:每天100元.

4、遗体告别厅租用费:小型告别厅,50元.

5、骨灰寄存费:骨灰存放由各镇(街道)公益性骨灰楼(大良辖区由区飞鹅墓园)安排,累计寄存时间10年以内.骨灰寄存累计满十年的,按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无人为其续交管理费或其家属拒不交管理费的,寄存单位有权对上述骨灰处理,觅地树葬. 虽属免费项目但死者家属未选择服务的,不纳入结算费用.

二、结算办法

(一)免费对象在我区殡仪馆火化的,每年统计核算一次.由区殡仪馆将各镇街免费对象的遗体名单(含证明材料)及减免金额分别统计后,于12月10日前送各镇街人社局,各镇(街道)核定减免金额后,于12月底前直接拨付区殡仪馆.

(二)由于免除费用项目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请各镇(街道)于2012年4月底前将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间发生的费用,各自与区殡仪馆结算(名单附后).

(三)免费对象在区外殡仪馆火化的,或未在区殡仪馆享受免费项目的,由免费对象生前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社局按上述基本项目收费标准核定减免金额,直接支付申请人(免费对象的死亡时间从2011年7月1日起计算).

三、区殡仪馆联系人、帐号资料:

(一)帐号资料: 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宜新分理处 户名: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 帐号:0103-88000024-01

(二)区殡仪馆联系人、

电话:周玉闪、22292563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