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08
附件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厅内分工

一、2016年7月底前应落实到位的工作任务(共10项)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措施 进度安排 完成时限 分管 厅领导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牵头单位负责人 备注

1 梳理和公开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

列出具体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 1.认真梳理、制定我省人社领域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及时公开. 2.督促各公共服务事项具体承办单位依据目录编制办事服务指南,通过厅门户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内容实现动态调整. 1.2016年6月底前,完成我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制定和对外公开. 2.2016年7月底前,修订完善办事服务指南. 2016年7月底前 杨杉厅办公室 厅属各单位、省公务员局 王t2实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补充材料. 1.制作规范化承诺书,包括缺失材料及其影响、本人知晓情况、签字、联系方式等内容. 2.开展窗口业务现场指导. 3.后续跟踪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服务保障. 4.指导检查全省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 1.2016年6月底前,落实好规范化承诺书的制作. 2.2016年7月底前,完成对全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 3.按计划统筹开展好其他相关工作. 2016年7月底前 李泽远 省人才交流中心 厅人力资源 市场处 叶华3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及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1.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各地进行指导,督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按规定推动参加工作时间和年限的认定. 1.2016年7月10日前,完成电话指导工作. 2.2016年7月底前,开展并完成现场工作检查. 2016年7月底前 田杰省就业局 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就业促进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人才交流中心 高峻4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1.严格落实 不要求提供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规定,进一步提高依法依规经办意识. 2.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地方加强督导. 3.对工作得力、依法依规办事的地区及时总结,大力宣传,推广经验. 2016年7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举措. 2016年7月底前 董宏杰 省社保局 省就业局、 省医保局 杨毅英

5 取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手续. 1.指导督促全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人社部发〔2016〕44号文件要求取消备案手续. 2.严格落实《社会保险法》关于 用人单位依法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等相关规定. 2016年6月底前,启动实施相关工作. 2016年7月底前 田杰省就业局 厅失业保险处 李健6对已办理 三证合一 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1.严格落实对提供 三证合一 参保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等业务时,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规定,树立依法依规经办意识. 2.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地方加强督导. 3.对工作得力、依法依规办事的地区及时总结,大力宣传,推广经验. 2016年7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举措. 2016年7月底前 董宏杰 省社保局 省就业局、 省医保局 杨毅英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