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08

(四)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基本功底扎实,能够胜任基层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五)曾担任校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获得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四、待遇要求

(一)支教团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服务期满后回学校继续学习深造,享受统招研究生同等待遇;

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

(二)志愿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交通补贴标准及发放按相关文件执行).同时,服务期间由团中央统一为支教团成员购买综合保障险.

(三)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计算工龄,人事关系(档案)保留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至服务地.

(四)支教团成员必须到受援地区从事为期一年的扶贫支教工作,期间要自觉接受校团委和服务单位的管理.

(五)志愿者服务期满,要接受校团委和服务单位的联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

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程序

(一)公开推荐阶段 公布支教团推荐通知,校内宣传动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将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申请书和获奖证书等送交校团委办公室. 研究生支教团推荐领导小组审核报名材料,制订细则并确定初推名单,予以公示.

(二)选拔考核阶段 获得初推资格的本科生需参加学校集中组织的选拔考核.考核包括:体检、外国语水平测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综合考核、支教业务素质考核等.体检由项目办指定医院组织实施,外国语水平测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专业考核与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复试合并由硕士点所属学院组织实施,支教业务素质考核由校团委组织实施.按照拟接收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队,确定最终名单. 拟录取成绩=入学以来的智育成绩*50%+外语考核成绩*10%+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0%+支教业务素质考核成绩*20%

(三)接收阶段 根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时间安排,学校完成推荐免试生的录检、审核、报批等工作.获得省招办批准的推荐免试生需达到我校获得免试资格的本科生在校期间毕业的相关规定,与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一起完成最终的录取程序.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无论进行到何种程序,都将取消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免试生资格: (1)体检不合格;

(2)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为不适宜支教的,或不适宜研究生培养的;

(3)推荐、考核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作弊等行为的. 2.经选拔、录取程序获得推免后,四年级结束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论录取到何接收单位,都将取消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资格: (1)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2)受到学校任何考试违纪处分或其他行政记过及以上的处分,有违反学术诚信道德的行为;

(3)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者;

(4)申请出国者;

(5)其他特殊情况,由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六、工作日程安排 推荐免试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全部工作需在2017年11月1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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