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9 |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从严控制供地.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工艺流程、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时应提供有关论证材料,确属合理的,方可通过预审或批准用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供地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供应土地时,必须依据《控制指标》的规定,在土地使用合同或《划拨用地决定书》等供地法律文书中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要求及违约责任.不能履行约定条件的用地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在招商引资、促进工业化进程中集约用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典型,加大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和规范实施《控制指标》的程序与办法.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大力推进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本地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
四、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的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控制指标》. ? ? ? ?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 ? ?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试行) ?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 控制指标 ).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三、本控制指标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阶段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工业企业和设计单位编制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与本控制指标共同使用.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四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四项指标.具体如下: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得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