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09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二四年一月二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优秀博士论文扶持奖励基金暂行管理条例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特色加精品"的办学理念,努力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充分调动博士研究生的创造热情,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快我校建设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的步伐,学校决定设立优秀博士论文扶持奖励基金,特规定如下暂行管理条例: 第一条 基金的资金来源为学校预算中的优秀博士论文培养奖励专项经费. 第二条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的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本基金. 第三条 基金用于扶持奖励在科学研究中取得优异成绩并有望获得国家和省级优秀博士论文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开展研究工作. 第四条 基金扶持奖励对象评审的主要依据是博士研究生科研业绩(包括论文、专利和获奖)积分的次序. 第五条 科研业绩积分的计算办法
一、论文
(一)在《Nature》或《Science》上正式发表论文1篇积10分.
(二)在国外其它进入SCI检索系统的刊物上正式发表论文1篇积5分.
(三)在国内进入SCI检索系统的刊物上正式发表论文1篇积2分.
(四)在国外尚未进入SCI检索系统的刊物(不含文集)或国内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1篇积1分. 计算积分的论文必须是博士研究生冠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或"岩石圈构造、深部过程及探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SCI检索以检索证明为准.
二、专利
(一)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积5分.
(二)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并且这项专利已经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积2分.
(三)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积1分. 计算积分的专利必须是博士研究生独立发明或是以第一发明人取得的专利,专利持有人在专利登记时的冠名单位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或"岩石圈构造、深部过程及探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专利取得的经济效益必须得到有效证据的证明.
三、获奖
(一)国家级奖,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名次
1 2
3 4
5 6 其余 一等奖 20分15分10分 5分 3分 2分 1分 二等奖 15分10分 5分 3分 2分 1分 1分 三等奖 10分 5分 3分 2分 1分 1分 1分
(二)省部级奖 名次
1 2
3 4 其余 一等奖 10分 5分 3分 2分 1分 二等奖 5分 3分 2分 1分 1分 三等奖 2分 1分 1分 1分 1分 获奖证书上冠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或"岩石圈构造、深部过程及探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获奖人有资格获得积分. 第六条 扶持奖励的项目、人数与标准
一、一年级博士研究生10名以内,每人奖励3000元,以入学后半年内科研业绩积分次序为准.受奖励者的最低积分不得低于1分.
二、二年级博士研究生6名以内,每人奖励5000元,以入学后1年半内科研业绩积分次序为准.受奖励者的最低积分不得低于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