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07-09

五、程序

(一)申请 申请单位登陆信诚通(http://www.itownet.cn),申请电子密钥(KEY),通过电子密钥登陆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http://www.eciq.cn)进行申请(具体方法见网上及报检窗口的有关提示).向天津局提交电子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随附材料(材料目录见附件

1、

2、

3、4),申请单位提交电子申请表7个工作日之内,将随附材料送达到天津局.

(二)受理 天津局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按规定出具电子书面凭证. 1.材料不齐全的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网上送达《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的形式一次告知相关事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存在文字上的问题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当场更正. 2.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不属于天津局职权范围的,在接到申请时或自接到申请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网上送达《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对于不属于天津局职权范围的,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所提供的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通过网络向申请单位送达《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需要进行现场审查的,应在受理后向申请单位送达《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期限告知书》.

(三)评审 受理申请后,天津局按规定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具体审查,需要进行现场审查的应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 在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以送达《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利害关系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单位、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天津局应听取申请单位、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制作《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 对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单位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天津局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单位、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要求的,应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处理. 初步审查合格的,由天津局将初审意见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初审不合格的,通过网络向申请单位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准通知单》.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规定,对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1.准予许可的,天津局向申请单位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不再另行制作《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许可的,国家质检总局通过网络向申请单位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未获准通知书》.

六、发证 申请单位用KEY登陆信诚通(http://www.itownet.cn)或企业 端软件进行查询,申请表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按照本程序第四项 实施机关 中的分工分别到天津局食品安全监管处或者动植物检疫监管处领取正本许可证.

七、许可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天津局完成审查并报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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