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9-15 |
一、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受理
二、受理主体 政务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三、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 6.《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7、《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四、受理条件
1、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3、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五、申报材料(实行无纸化申报,通过山东质监网上审批系统申报,申报网址www.12365.sd.cn许可在线申报)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从申报终端打印,加盖公章,网上提交原件扫描件);
2、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目录(仅上传电子版)
3、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网上提交原件扫描件)
4、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其他相关证明等(网上提交原件扫描件)
5、自查报告(网上提交原件扫描件、许可规则有要求时)
6、外协合同及资质(网上提交原件扫描件、适用时)
7、变更时提供变更申请和更名证明(网上提交原件扫描件,变更时适用)
8、持证期间的业绩清单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网上提交原件扫描件,换证时适用)
9、原许可证(网上提交原件扫描件,换证时适用)
六、办理程序
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市质监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提出许可申请.
2、受理:收到申请人的网上申请,符合受理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允许网上撤回更正.
3、证书发放:相关证件文书(包括:受理决定书、不予许可决定书、制造许可证书、终止申请决定书)由质监部门通过邮寄等方式发送至申请人.申请人也直接可到质监局窗口领取. 在线预先指导:申请人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质监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后,可以自愿选择接受预先指导.质监部门安排专业人员对材料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可依据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再正式提出许可申请.
七、承诺时限 受理时限3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窗口联系
电话:6136839
十、投诉:监督考核科 联系电话853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