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09

四、现场审核 需要现场审核的考生应按报考类别准备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本人签署承诺的报名考生信息表. 2.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由考生单位提供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报考高级资格人员除上述1至3项外,还应提交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转评需提供非会计系列中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科目与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7日―8日举行,共2天2个批次.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9月9日,为中级资格考试备用时间.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 9月7日 (星期六)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一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9月8日 (星期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二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日期为9月8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参加中级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或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参加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具体规定见当年评审通知文件).其中,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高级合格人员,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辅导用书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自愿网上订购并在网上缴费,由出版机构按照订购人员所留地址通过邮寄方式直接送达.

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省财政厅将对中级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在"辽宁会计网"上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八、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在进行网络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 2.上传照片时,要使用集成在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工具对考生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3.考生应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属地财政部门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4.考生应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任何培训学校、授课教师等代办报名手续.考生因代报名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责任自负. 5.考生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费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6.考生如需发票,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报名后1个月内,到所在考区指定地点开具发票. 7. 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报的基本情况、照片和其他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一经查实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 8.考试报名中遇到问题,请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及地址如下: 地区 咨询电话 地址 沈阳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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