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09

四、南平市重点企业人才工作综合补助

(一)申报对象 在南平市范围内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企业,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即现代绿色农业、旅游、健康养生、生物制品、数字信息、先进制造、文化创意等七大产业)发展方向,且年销售额增长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成长型企业.

(二)申报流程

(三)政策待遇 年初,视企业发展情况和评审结果,分别给予300―5000万元的补助授信额度支持;

年终,按企业年度内用于企业高管(含首席科技官)、高技能人才和副高以上职称人才实际支出经费的6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授信额度. 补助范围为企业实际支付的人才引进费用、薪酬待遇、住房保障、生活补助、教育培训以及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经费(不含市级以上政策性支持经费).

(四)申报主管部门 南平市委人才办0599―8879003;

南平市经信委0599―8821750.

(五)政策依据 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委办发〔2017〕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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