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09 |
电话:0373-3861080 地址:新乡市建设路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支浩楠
电话:18567384429 地址:新乡市新二街与东振路交叉口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落实情况 已落实 磋商供应商 资格条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保证金
1 、磋商保证金:$2000.00 元(贰仟元整)
2 、交纳形式:现金
3 、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9时 其它:交纳保证金时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投标人须至招标代理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必须附入投标文件. 工期及质量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质保期 一年 磋商文件发售 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1.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予以答复.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及时下载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5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 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数量及制作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电子文档一份(U盘) 投标文件纸质版密封方式:正副本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被拒绝.并在封面标明 正本 、 副本 标识. 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响应文件有效期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九十日历天 成交结果公告 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一媒体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如下: 200000(贰拾万元整) 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 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依据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依据发改办价[2003]857号文规定,代理服务费将向成交磋商供应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2年后10日内付清. 注:本项目竣工由招标人自行组织验收.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1.l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 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 磋商采购单位 . 2.2 磋商供应商 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 系指采购人向磋商供应商发出的磋商文件. 2.4 响应文件 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2.5 服务 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和其提供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 2.6 成交人 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磋商供应商.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磋商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磋商供应商. 3.2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