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09 |
1 南市监处字〔2019〕108号 胡丹丹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案 胡丹丹 / / 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80袋;
2、并处罚款10000元.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罚款通过互联网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银联、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或各银行柜面进行了缴款.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5.15
2 南市监处字〔2019〕117号 叶炳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叶炳华 /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0包;
2、并处罚款5000元.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罚款通过互联网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银联、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或各银行柜面进行了缴款.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