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9 |
电话: 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号,甲方将座落在 的物业出租给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承租方知悉甲方提供的《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生活)管理责任告知书》相关内容后,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生活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责任:
1、生产经营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分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3、接受甲方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并按甲方出具的整改要求及时整改;
4、建立、健全租赁场地的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配合甲方对乙方场所的安全检查及填写相应的《安全事项检查表》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文件;
5、对安全生产和消防进行有效投入.对由于安全生产所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乙方应自行负责管理及更新安全设施设备;
7、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8、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9、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10、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使用用途,不在租赁场所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得利用租赁场所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如生产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其储存和使用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11、杜绝"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与宿舍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且安全间距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1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乙方不得在公共过道上堆放物品.
13、对租赁场地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必须经甲方同意,且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设施应按法规同时进行.
14、自行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发现生产安全或消防隐患,应及时消除或报告;
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救援行动,并立即按事故报告条例如实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甲方备案;
16、完成上级安全生产和消防部门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
17、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生活)承诺书》,并全面履行承诺书内涉及的全部条款及事项,违反承诺书条款,按承诺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8、乙方在承租期内指派 联系人 (公司或法人以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联系人,承租人本人即联系人),电话 ,负责承租区域内的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的管理、签订全部文书材料.
二、法律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直接对当地安监局负责,并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