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10

5000 m2 1个/500 m2 表4.1.3-2 生物滞留槽及植草沟土壤渗透系数测点选取 面积 测点数

1000 m2 1个/100 m2 4.1.4 下凹式绿地平均下凹深度应按照取多点平均值法采用水准仪测量.测点数量依据单块下凹式绿地面积按照表4.1.4选取,测点呈梅花状均匀布设.测点的下凹深度按照绿地测点高程与周围硬化地面平均高程差值计算.下凹绿地周围硬化地面的测点数按照表4.1.4选取,测点应延下凹绿地周长均匀布设. 表4.1.4 下凹绿地平均下凹深度测点选取 面积 绿地内测点数 绿地周边地面测点数

10000 m2 1个/300 m2 绿地内测点数+15 4.1.5 生物滞留槽有效调蓄深度为滞留槽底与溢流口的高差,应用水准仪测量计算. 4.1.6 屋顶绿化土壤厚度应用钢尺现场实测取平均值,测点呈梅花状均匀布设,测点数按照表4.1.7选取. 表4.1.6屋顶绿化土壤厚度测点选取 面积 土壤厚度测点数

500 m2时,每增加200 m2增加2个观测点. 4.1.7 屋顶绿化渗透系数采用环刀取原状土室内渗透试验测定.应根据屋顶绿化的面积按表4.1.7的测点数监测后取渗透系数的平均值,监测点呈梅花状布置. 表4.1.7 屋顶绿化渗透系数测点选取 面积 渗透系数测点数

300 m2时,每增加100 m2增加1个观测点. 4.1.8 屋顶绿化蓄水高度由屋顶绿化土壤表面平均高程与溢流口高程的差计算,高程宜采用水准仪测量. 4.1.9 植草沟有效蓄水高度(深度)为植草沟底与溢流口的高差,宜用水准仪测量计算. 4.1.10对有监测条件的典型设施应同步监测单项措施的降雨径流过程和水质过程. 4.1.11 径流总量削减率应按照式(4.1.11)计算. (4.1.11) 式中:―径流总量的削减率 ―从系统排出水的总流量,L ―进入系统的总流量,L 4.1.12 径流峰值削减率应按照(4.1.13)计算. (4.1.12) 式中:―径流洪峰削减率 ―出流的流量峰值,m3/s ―入流的流量峰值,m3/s 4.1.13 年径流污染物(SS)总量削减率应按照式(4.1.13)计算. (4.1.13-1) 式中:β―年SS总量削减率,%;

α―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雨量径流系数. EMC后―实施径流污染控制后外排SS平均浓度,取监测项目至少2场降雨EMC的平均值,每场降雨的EMC按式(4.1.13-2)计算,mg/L;

EMC前―实施径流污染控制前外排SS平均浓度,取对比监测项目至少2场降雨EMC的平均值,每场降雨的EMC按式(4.4.13-2)计算,mg/L;

(4.1.13-2) 式中: EMC―外排SS平均浓度,mg/L;

Q(t)―监测点t时的流量,m3/s;

C(t)―监测点t时的SS浓度,mg/L. 考虑降雨径流不确定性等因素,采用降雨事件平均浓度EMC表征不同类型项目年均外排SS浓度.有条件的可根据项目不同下垫面EMC值监测、设施SS去除率等进行计算评估. 场地与小区尺度 4.2.1 场地与小区尺度的监测,应对场地与小区内的雨水调蓄设施容积、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率等进行监测,监测其是否满足地标DB11/685-2013中4.2.3的要求.监测可采用现场实测或查阅设计施工资料等方式. 4.2.2小区排口流量监测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排水通道为圆管或者暗涵,监测点宜设置在圆管或者暗涵的顺直段,应设置在观测井或检查井的上游位置. (2)当排水通道为明渠,监测点宜设置在明渠顺直段的中下游,且无下游回水影响的位置. 4.2.3小区排口流量监测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以下条件: (1)对于圆管或暗涵,应选择超声波多普勒流量计,宜采用多探头分布式布设,探头数量和断面上的安装位置应根据管道的大小和雨洪可能达到的量级来确定.一般φ300mm以下圆管采用单探头,φ300mm以上采用多探头. (2)对于明渠,应选择超声波多普勒流量计、电波流速仪,或设置巴歇尔槽.采用超声波多普勒流量计时,宜采用多探头分布式布设的方式,探头数量和安装位置根据渠道的大小和雨洪可能达到的水位量级来确定.采用电波流速仪时,断面位置应无回水影响,监测点设置在断面中泓位置,并设置合理的表面系数.采用巴歇尔槽时,应利用自动水位计采集的数据通过水力学公式进行计算. 4.2.4流量计和巴歇尔槽监测流量时应配合水位计使用.管道和暗涵宜选择压力式水位计,且应安装在低水位以下位置.如果管道和暗涵最大过水达不到满管状态,也可采用气介质超声波水位计.明渠流量监测宜选择雷达水位计. 4.2.5 应对流量和水质进行同步监测,且流量监测过程中的数据时间间隔不大于5min. 4.2.6 径流水质过程的采样检测数据应不小于7个.应从径流开始产生的最初时刻开始采样,前30min内采样间隔宜为5min,之后适当延长时间间隔,直到径流结束. 4.2.7 宜采用自动采样装置或人工进行径流水质过程采样,并记录采样的具体时间. 4.2.8 所采水样应及时送到有CMA认证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水质分析,检测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 4.2.9 根据排水径流水质过程的监测结果,当外排雨水的水质满足表4.2.8中的指标时,在计算径流总量控制率时作为得到控制的水量计算,对于不满足表4.2.8中指标的径流作为未达到水质目标控制的水量. 表4.2.8 雨水径流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污染物含量(mg/L) 悬浮物 ≤60 BOD5 ≤10 COD ≤30 说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中控制的雨水量应当包括留在区域内的雨水量、净化后水质满足一定要求排放的量和对峰值进行控制后排放的量,以水质控制优先.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规定所排水体须满足Ⅳ类水质标准,同时可考虑在不同雨强和雨量情况下对污染物浓度的影响,做出合理的调整. 4.2.10 小区的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按照要求的水质目标所控制的水量占总降雨量的比例进行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4.2.9) 式中:―径流总量的削减率 ―未达到水质目标控制的水量,mm, ―进入系统的总降雨量,mm 4.2.11小区的径流水质达标率按照控制的水质标准排放的水量占总排放水量的比例.依据径流过程和水质过程监测结果计算. (4.2.10) 式中:―径流水质达标率 ―控制的水质标准排放的水量,m3 ―总排放水量,m3 4.2.12小区的排涝能力通过监测或模型模拟的方式确定.监测法采用调取摄像等监测资料,查看道路积水情况,模型模拟法采用经参数率定与验证后的数学模型,模拟计算小区内的道路积水范围、积水深度、积水时间. 4.2.13 小区的雨水收集利用率应通过雨水收集并用于道路浇洒、园林绿地灌溉、市政杂用、工农业生产、冷却等的雨水总量(按年计算,不包括汇入景观、水体的雨水量和自然渗透的雨水量),与年均降雨量(折算成毫米数)的比值确定.计算方法如下: (4.2.12) 式中:―雨水资源利用率 ―雨水资源利用量,mm ―年平均降雨量,mm 4.2.14 雨水径流溢流情况通过现场监测或调取监控录像进行确定. 4.2.15 停车场和广场的年径流污染物(SS)总量削减率参考4.2.14节公式. 4.2.16 透水地面铺装率宜采用实测评估区域内地块总硬化地面面积与透水铺装面积确定.计算方法如下: (4.2.15) 式中:―透水地面铺装率 ―透水铺装面积,m2 ―总硬化地面面积,m2 4.2.17可渗透地面率计算公式如式 (4.2.16) 式中:―可渗透地面率 ―可渗透硬化地面面积,m2 ―硬化地面总面积,m2 片区尺度 4.3.1评估方应对片区排口处进行连续一年或以上的降雨和径流流量与水质过程的同步监测. 4.3.2 排水分区(片区)出口径流流量过程监测的测点位置选择和监测方法应参照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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