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10 |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3〕833号)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对你公司委托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南宁-扶绥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向我委报送了评估报告.经研究,我委同意该项目社稳报告及相关措施.有关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的实施可有效落实中国石油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十二五"战略合作协议》,将有序引导天然气利用的健康、快速发展,优化原有的供气格局.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工程总投资为7332万元,项目沿线新建1座扶绥分输站,管道沿线途经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崇左市扶绥县龙头乡,线路全长20km,其中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崇左市扶绥县龙头乡线路长度分别约为10km.线路管道管径为D355.6mm,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量8.52*108m3/a,采用L360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项目涉及永久性征地及临时用地分别约为1.51hm
2、26.67hm2.《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南宁-扶绥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工作过程及内容基本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大纲的相关要求.编制单位已开展了风险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基本齐全,项目经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后,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三、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请你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请你公司加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抓紧推进项目建设,争取早日投产,优化现有供气格局. 特此批复. 2019年6月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