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7-10 |
(二)深化隐患排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及打非治违活动 围绕医疗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管理安全、医疗卫生机构食品安全、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机构生活饮用水安全、安全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通过落实 安全管理整治年 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使全县卫计系统的医疗安全工作得到加强,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提高,确保不发生因未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及重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案件较上年度下降20%,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 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排查整治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标准.医院内部医疗、科研用房、员工宿舍消防安全是否符合要求.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 建设,即: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不断增强义务消防队员和相关科室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 2. 开展危化品、特种设备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配电房、电梯、车辆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管理、使用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完好率10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优化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狠抓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管理,强化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及医院感染管理.加强质量检查和考核,完善考核方案和奖惩办法,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做好医疗纠纷调解.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3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函〔2013〕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等文件精神,健全市、县互动和维稳、司法、公安、卫计多方协作的联动机制.开展医警结对、警医巡防,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相结合的新型调处机制,及时受理、妥善处置、全力化解各类纠纷.开展医疗纠纷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加强公共卫生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监督管理.加强卫生环境污染管理,督促县疾控中心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完善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服务网络,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6.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活动.开展 医托 整治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深入推行基层医疗点医疗废物无缝化管理工作模式. 7.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狠抓源头管理,全力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强化车辆安全管理,切实加强
120 特种车辆日常检修维护,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加强对本单位司机和广大职工安全行车教育,严禁病车上路,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8. 加强建筑管理安全.加强各单位新、改、扩建工程,必须做到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使用,严禁私自更改设计和扩大设计规模.对未取得安全评价认可的建筑企业和未履行安全报建手续的,严禁开工施建,并禁止进入招投标.要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建筑工地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杜绝建筑伤人、火灾事件和危房现象的发生.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对年久失修的建筑物要强力管理和整改,不留安全隐患. 9. 规范做好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不断提高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大力推进消除麻疹和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全面推进艾滋病、性病和肝炎防治工作,加大麻疹、手足口病、流感(含各类人禽流感)、狂犬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力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重大疫情,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 10. 做好应急保障和应急救治工作.切实做好中毒、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认真完成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通过实际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各预案之间的协调性,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启动和实施应急预案.同时针对演练中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