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9-07-10
佛山市顺德区良塑实业有限公司变更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良塑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拟对佛山市顺德区良塑实业有限公司变更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顺德区良塑实业有限公司变更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吕地工业区新庆路

12、

16、18号,主要经营再生塑料加工.

本项目实在利用现有佛山市顺德区良塑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合并骏华实业有限公司设施进行扩建,本项目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审批文号"顺管环审【2014】155号,环保证号:20140153),骏华实业有限公司搬迁后原环保批准证注销.本项目现经营面积为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生产厂区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办公区建筑面积400平米,仓库建筑面积3000平米).项目现已建成生产设备包括拉粒机6台、破碎机1台、液压打包机1台、混料机3台.本次项目只针对以上生产设备及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进行验收,属于分阶段验收.

二、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其中4台拉粒机配套1套设计处理能力为17000立方米/小时废气治理设施,另外3台拉粒机配套1套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0立方米/时废气治理设施(该套设施预留对未建成的3台拉粒机以及4台注塑机所产生废气收集处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各引15米排气筒排放.两套废气治理设施均采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 项目建设单位已与有资质的单位签署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危险废物已规范贮存.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已建设设备的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经监测两个排放口的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及总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项目边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情况于2014年11月7日至2014年11月13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大良凤翔工业区成业路2号,邮编:528300 联系

电话:0757-22380013;

0757-22381956 Email:sdhbjgy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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