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费来源和执行时间 按现行市、城区聘用人员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原经费来源渠道不变.上述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从2012年2月起执行.
七、各城区参照市本级的标准执行.
八、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财政局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事业单位 聘用 人员 待遇 通知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印发 校对人:李杰 (网络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