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7-11
柳州市农业局柳州市财政局文件 柳农业政发〔2016〕38号 关于印发2016年柳州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含家庭农场)示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6年柳州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含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附件:2016年柳州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含家庭农场)示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016年5月10日 抄送:市水产畜牧局;

市农机局;

市供销社;

市林业局 柳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印发 2016年柳州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含家庭农场) 示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按照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建设广西现代农业强市目标要求,通过项目推动,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家庭农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促进规模经营,切实提高示范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增加农民收入.

二、申报条件

(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申报条件.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设立,运行1年以上.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挂牌正常运营,有较完善的管理机制,章程及组织机构等制度健全并公开上墙,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3.带动产业发展能力强,以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合作基础,产业优势明显,已经带动形成当地主导产业,有相对集中连片的基地.(种植业:蔬菜露地栽培100亩或设施栽培50亩以上,食用菌菌种30万棒以上;

柑桔类水果250亩以上,其它新兴水果100亩以上;

林业生态建设400亩以上;

茶叶100亩以上;

养殖业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

供销经纪组织(或具备经纪人资质的合作社)年农产品流通额达300万元以上;

从事农作物机械化作业服务年作业面积达500亩以上;

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年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

) 4.有素质较高的领办人,带动农户增收显著,社员数或带动农户50户以上(列入自治区、市级、县级示范区不作要求). 5.服务能力较强,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相对稳定的服务关系,实现统一生产技术、统一销售等 几统一 服务. 6.连续两年获得市级以上农业部门扶持的原则上不再申报,特别优秀的项目(如扩大规模或加工等)可放宽到三年.

(二)家庭农场申报条件. 1.完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家庭农场主体资格登记,并取得家庭农场营业执照. 2.家庭农场对生产经营规模的要求:粮食种植类,100亩以上;

园艺、水果、蔬菜种植类,露天生产50亩以上,设施栽培种植30亩以上;

养殖业年销售收入60万元以上,种养结合类,主要产业规模达到上述标准下限的70%以上;

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年销售额达40万元以上;

特色高效产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3.家庭农场的经营场地承包权要有5年以上. 具有相同法人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只能申报合作社或家庭农场项目中的一项,不得同时以两个主体同时申报.

三、扶持方向 扶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收购、贮存、交易、有机肥堆沤、泵房及水肥一体化控制房、温棚等生产场所及设施建设.

(二)先进的农业机械或器具(重点安排在现代农业示范区).

(三)购置产品加工、生产线、分等分级线、冷藏保鲜等设备.

(四)发展养蚕小区、食用菌菌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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