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7-11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昆政办发〔2011〕8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苏州市行政调解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苏州市行政调解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执法 资格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 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 团体.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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