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7-11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是河北省水利厅直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已建的石津灌区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承担石家庄、衡水、邢台3个市的14个县(市)的农业灌溉、供水服务业务,受委托负责南水北调石津干渠工程的运行与管护工作,并适时进行水力发电.内设11个职能处室、13个基层单位,其中有9个基层单位分布在受益区县城、乡镇或村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3年5月3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5月(含5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