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1 |
(5)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的逆顺序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不得低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 1至3 名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平顶山市长安大道交通大厦
电话: 0375-2658558 10.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中标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费、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此项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取.
2、招标人控制价将于开标前7天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附录1.强制性标准(投标人资格) 项目 具体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竞标的沥青供应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a、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b、由年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的沥青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c、在项目所在地附近(100公里范围内)必须自有或租赁不低于6000吨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和储存能力的证明材料,业主根据实际需要在开标前或开标后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d、在在储存点配备或委托具有部颁标准规定的沥青全套试验设备
2、参与竞标的沥青生产企业或代理商除具备
1、所列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a、年重交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