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1 |
电话:027--873282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一、认证范围 湖北省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
网络研究生、军校、党校研究生以及省外、国外证书不在认证范围内.
二、认证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学术性学位:(博士、硕士、学士学位) 1.经本单位同意盖章的"干部学位更改呈报审核表"一式三份(仅干部学位认证提供此表) 2.湖北省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3.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院(部、处)或教务处(学士)提供的学位证明,经办人签字 5.已认证学历审核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
(二)专业硕士学位(单证) 1.经本单位同意盖章的"干部学位更改呈报审核表"一式三份(仅干部学位认证提供此表) 2.湖北省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3.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院(部、处)或教务处(学士)提供的学位证明,经办人签字 5.当年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录取的名册复印件
(三)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单证) 1.经本单位同意盖章的"干部学位更改呈报审核表"一式三份(仅干部学位认证提供此表) 2.湖北省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3.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院(部、处)或教务处(学士)提供的学位证明,经办人签字 5.参加国家外语、学科综合统考合格证原件(同等学力博士除外) 6.参加国家外语、学科综合统考合格证复印件(同等学力博士除外) (2006年及以后参加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国家不再颁发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证.认证时可提供学位授予单位出具的学科合格名单,亦可自行在网站上(http://www.chinadegrees.cn)打印成绩单,由学位授予单位加盖公章.如无综合考试合格证,须在学位证明中注明不参加考试的文件依据) 以上各种表格均可在湖北学位网(http://hbxw.e21.cn/)、湖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ob.e21.cn/)下载. (注:全日制专业学位同上)
三、认证程序 提交材料: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按以上要求准备齐材料报送到省教育厅政务大厅.
2、材料审查:省教育厅进行材料审查.材料审查不合格提出书面补充完善意见,材料合格后视为正式受理.
3、缴纳费用:按湖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鄂价费函【2005】125号)收取认证费(100元/份).
4、出具结果:省教育厅经审核后在规定期限内出具认证结果.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五、结果领取方式 认证完成后,申请人凭缴费发票到省教育厅政务大厅领取认证报告;
需要邮寄的,在缴费时一并缴纳邮寄费用(特快25元/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