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12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6〕96号 关于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大型混合芳烃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大型混合芳烃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6年第8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北二路以北,港西一路以西,港北三路以南.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验收内容包括:420万吨/年渣油脱蜡装置、23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150万吨/年混合芳烃加氢装置、4万Nm3/h制氢装置、3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循环水场等辅助工程.项目一期总投资2861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520万元.2013年8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鲁环审〔2013〕149号).项目分两期建设,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5月批准了分期建设(鲁环评函〔2015〕94号),一期项目2013年12月开工建设,2015年5月建成投运.2015年8月,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批复该项目投入试生产;

2015年12月1日-3日,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进行了现场监测.2016年1月13日-14日对硫磺回收装置自动在线监测项目进行了复测;

根据《关于发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鲁环发〔2015〕80号文件)要求,2016年3月9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二、项目加热炉、重沸炉等均采用脱硫燃料气和低氮燃烧器,其中渣油脱蜡装置脱蜡炉烟气经1根53m高排气筒排放;

延迟焦化加热炉烟气经2根60m高排气筒排放;

混芳加氢装置进料加热炉烟气、产品分馏塔塔底重沸炉烟气经1根60m高排气筒排放;

4万m3/h制氢装置转化炉烟气经1根52m高的排气筒排放;

硫磺回收装置焚烧炉烟气经1根80m高的排气筒排放,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已完成验收;

装置中产生的含硫废水、酸性气、废碱渣等均采用密闭输送方式;

装置主要塔、器顶部均有泄压线;

石脑油采用内浮顶罐,对储存原料油采用外浮顶罐,储罐外壁采用防腐隔热涂料;

石脑油采用浸没式密闭装车并设置了油气回收设备;

酸性水汽提装置的水封口加装脱臭罐;

厂区内设置了低压瓦斯回收和火炬系统;

污水站臭气经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建设了1座150m高的火炬;

清净下水直接外排;

含硫废水经酸性水管道进入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

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及其它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北厂界夜间噪声超标整改复测后均满足标准要求;

废碱渣、废催化剂、脱氯剂、废溶剂、废白土、废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环保部门备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进行了演练;

厂区设有1座18500 m3事故水池和1座16500 m3雨水监控池;

建设有500 m3污水提升池4座,分别位于原料油罐区、预留罐区、渣油脱蜡装置区域、污水处理厂,雨水口、排污口设置了切断设施;

一期工程设置有规范污水排放口并安装了COD、氨氮、流量等在线监测设备,由市政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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