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07-12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2019年30%液碱采购招标书 ---30%液碱采招字第[2019-0701]号---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或买方)现对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生产所需30%液碱进行招标采购,诚招该项材料的供应商,欢迎产品质量合格的厂、商前来投标,具体标书条款如下: 第一条:招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30%液碱,招标数量达到以下2条件任意一条即视为完成:①本标书对应合同已送货至9月30日.

②送货数量达到2800±30吨. 质量要求:符合GB209中IL-IT之II型一等品,NaOH ≥30%.提供原生产厂家质检报告单或合格证(合格证上必须有产品成份数据). 结算支付方式:货到验收后结算. 第二条: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违约责任: 本次招标采购物料汽车槽罐车运输(带卸液碱专用泵),费用由卖方负担. 每周一至周日必须按实际生产需求送货,每天具备有送货量约90吨的能力. 卖方2019年7月4日之前具备首批到货条件,具体送货时间按买方业务员通知. 买卖双方均需积极履行特殊情况的告知义务,遇买方临时紧急需求,卖方承诺优先保障供应,不得影响买方正常生产. 交货地点: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衡阳常宁水口山镇)生产现场,货到买方后,由卖方负责卸货,卖方应对现场卸货人员进行安全隐患告知,对现场卸货人员及司机安全负责. 卖方运输车辆进入买方后应遵守买方的管理制度,配合买方做好安全环保工作,按照规定路线和沿途交通、安全、环保等标示牌的提示行进,不得遗撒物料;

卖方车辆和司乘人员应服从买方的指挥.如卖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买方有权根据违约情况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卖方每出现一次供货不及时,扣保证金1000元;

累计出现2次供货不及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不予退还.若因卖方交货不及时、或者卖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第三条:验收办法及结算扣款标准: 本次招标采购物料的验收以买方的验收方式为准.由买方质量检测中心组织进行全检,每批测定NaOH 、NaCL和检斤重量. 若卖方对检测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仲裁. 29%≤液碱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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