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12 |
1、谈判供应商资质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2本项目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周口 (www.zkxy.gov.cn)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谈判.
2、密封投标,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造成的泄密,由投标人负责.除谈判文件有规定外,谈判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谈判组织人和最终用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响应.
3、质量保证:按不同产品的行业规则或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当无条件更换,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4、售后服务:7*24小时,在接到采购方服务请求后,1小时响应,24小时内上门解决问题;
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外的收费按相关行业规则或由双方协商收取.
5、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最终用户签订采购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报谈判组织人一份.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交货日期: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8、验收:由最终用户组织验收.
9、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供应商人也不能将一个项目拆开报价.
11、谈判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仪式,随时接受谈判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 第四部分 谈判供应商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邀请函中所述的太康县人民法院台式电脑项目货物、服务谈判.
2、定义 2.1谈判组织人――指组织本次谈判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2谈判供应商――指向谈判组织人提交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2.3采购人――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4货物――指谈判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须向最终用户提供的货物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5服务――指谈判文件规定谈判供应商须承担的送货、安装、维修和其它类似义务.
3、谈判供应商条件 3.1凡符合 谈判项目要求 条件,承认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2谈判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谈判组织人有关谈判的规定.
4、谈判费用 4.1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谈判组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2本项目免收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谈判相关费用. B、谈判文件说明
5、谈判文件的构成: 5.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采购货物、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谈判邀请函 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谈判项目要求 谈判供应商须知 谈判文件格式
6、谈判文件的澄清 6.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谈判截止时间3天前按谈判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谈判组织人.谈判组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谈判文件的所有潜在谈判供应商. 6.2谈判组织人将视情况在认为必要时于谈判截止前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