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12 |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 湖州市财政局 中共湖州市委人才工作 湖州市人力资源 领导小组办公室 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日 湖州市进一步扶持众创空间发展的十条意见 操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 释义第一条 为规范湖州市众创空间培育补助工作,保证扶持政策精准落实,根据湖政办发〔2017〕92 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众创空间发展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 ),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众创空间是指为创业团队、创业企业提供包含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等在内的各类创业场所,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新创业孵化服务机构. 意见 中 众创空间 是指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 第三条 意见 中补助期限为2017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第四条 意见 第1条 支持众创空间建设 中: 1.众创空间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包含新建、改建和租建的众创空间.按年度申请运行面积补助,运行面积以实际核准面积给予相应补助,运营不足一年的按比例折算. 2. 运行面积 指众创空间已装修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的面积.众创空间提供的工位面积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公共服务场地 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专技培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配套服务场地. 3. 工位 指提供办公桌、椅和宽带接入等基础办公条件的工作位置. 4. 大学生 指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视同为大学生. 5. 引育南太湖精英计划、省千、国千人才 是指南太湖精英计划、省千、国千人才项目由众创空间引进,并注册在众创空间范围内,众创空间运营主体可享受补助政策,同一人按就高原则享受一次. 第五条 意见 第2条 鼓励构建面向社会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中: 地方贡献 是指众创空间和空间内企业年度(按权责发生制)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众创空间和空间内企业年度地方贡献要求达到3万元以上,年度内补助额不超过10万元. 空间内企业 需符合《湖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入驻企业标准.众创空间运营主体享受本条政策仅针对其运营众创空间所形成的地方贡献. 众创田园 包括 星创天地 ,经认定为市级的众创田园,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