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12 |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登陆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做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所有失信执行案号、执行法院等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5)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条约定本分包工程采用投标人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的,登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并记入开标记录表中. (6)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条约定本分包工程采用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的,登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分值,并记入开标记录表中. (7)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8)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9)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10)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2)开标结束.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6.1.2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6.1.2 增加以下文字: (5)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专家.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5条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5条 增加以下文字: 15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能力而不履行,依法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应当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依照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方法和标准采取相应惩戒,以限制或否决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活动. 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分包工程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的惩戒方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约定.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6条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6条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附表一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附表一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替换为附件1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附表六4.2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附表六4.2 4.2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仅指非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相关证明资料)的 复印件 均为 原件的扫描件 ,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相关证明信息应直接使用. 4.2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仅指非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相关证明资料)的 复印件 均为 原件的扫描件 ,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应直接使用,无需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附表七第1 条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附表七第1 条 其中: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合价为: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