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7-13 |
1、2).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鼓励网上预定宾馆,节约费用.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区外出差依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3).到区内出差及到合浦县、铁山港区及涠洲岛旅游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执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半天则减半发放(工作时间在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按半天计算,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按当地工作餐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交纳的费用不超过伙食补助费标准.接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代收费用、出具相关证明给出差人员并将款项支付给伙食提供方进行结算. ?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到本市外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到本市合浦县、铁 山港区及涠洲岛旅游区出差的,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条 单位派车出差,主要是指出差人员所在单位派车用于城市间交通和市内交通,单位派车出差的,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单位派车出差仅用于城市间交通的,应予以报销市内交通费. 除同一预算单位系统外,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视作单位派车出差,应按规定予以报销市内交通费,并由出差人员按规定向派车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出差人员所在单位与提供交通工具的单位属于同一预算单位(指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视作单位派车出差,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相应的,也无须向派车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单位派车应有派车记录,以便财务人员审核. 单位临时性租用车辆进行差旅活动的,租车经费纳入差旅费管理;
租用车辆进行会议的,租车经费纳入会议费管理;
长期租用车辆开展本单位公务活动的,租车经费纳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管理.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 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二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 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因特殊情况(因私绕道等个人原因除外),如乘坐火车出差等,当天不能到达出差目的地,且在交通工具上连续乘坐超过12个小时(含)的,可凭车票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四条 无城市间交通凭据情况下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补助报销 除单位派车出差外,因乘坐顺风车、使用私家车及其他方式出差等无城市间交通费凭据的,凭出差审批单、住宿票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补助,出差当天往返无住宿费发票的,可凭出差审批单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原则一:不允许出差人员主动要求接待单位派车或借用其他单位车辆开展公务活动,使用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的,应按规定程序支付相关费用. 原则二:不允许使用私家车出差,使用私家车出差的,不得在差旅费中报销过路过桥费、燃油费.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应当在出差结束后15日内(不能跨 年)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单位派车出差的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六条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工作人员参加常驻地以外举办的食宿费由主办方承担的会议、培训,其往返会议、培训地点按差旅费办法报销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没有住宿发票的,可以依据会议、培训通知、出差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办理报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 出差当天往返的,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出差当天往返实际发生住宿费的,在差旅费规定的住宿标准限额内报销. 第二十八条 工作人员出差因私绕道的,如省亲办事等,绕道和探望期间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绕道交通费,以出差真线单程交通费为核定依据,绕道交通费少于直线交通费的,按实际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