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9-14 |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环境保护作为战略性、全局性和系统性问题,以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一抓到底,真正把反馈意见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成效,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建成国家级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的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和山水文化融合的生态宜居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 环保责任未完全压实,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仍需着力加强 、 大气环境问题突出,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仍需全力推进 和 城市管理存在短板,精细化管理能力仍需不断提高 三大类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和任务清单,实行 清单式、销号式 整改,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着眼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敢于触碰矛盾焦点,冲破各方面阻力,全力破解难题,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坚决杜绝应付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目标,坚决打好环境保护 三大战役 ,努力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质量改善任务和 十三五 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目标.充分发挥区生态环保委高位组织、高位协调的综合统筹管理职能,坚持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 零容忍 的环境执法.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以PM2.5污染治理为重点,做好控车、降尘、治污工作.深化河长制责任体系,大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和再生水管网建设,确保国控、市控水质考核断面稳定达标.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做好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作,确保污染场地得到安全利用.
(三)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充分借鉴市环保督察的好做法好模式,加快形成督察整改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强化统筹兼顾、确保全面提升,切实把抓整改的过程变成同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的过程.坚持远近结合、确保标本兼治,坚决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多元共治的体制机制,着力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擦亮石景山绿色生态 金名片 .
三、主要措施
(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1.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作为战略性、全局性和系统性问题,确保中央、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石景山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清醒认识石景山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依然突出,生态环境是高端绿色崛起的短板,环境质量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依然任重道远,彻底扭转 以拆代管 、 待拆失管 、 等、靠、要 等错误思想,进一步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抓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2.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要求,严格执行《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试行)》,坚持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将环境保护工作层层细化分解、落细落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将环境保护作为基本职责,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本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要求,对本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化考核评价机制,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在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工作中,实行环境保护 一票否决 ;
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追责对象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1.全面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深化部门联合执法,加大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力度,着力提升超标车辆检出率.聚焦扬尘污染综合治理,落实 苫盖、围挡、洒水、执法、督察 ,全面提升扬尘防治水平;
动态管理辖区裸地台账,开展 清单式、滚动式 分类治理;
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能力,降低道路尘土残存量,提升城市洁净水平.聚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组织开展餐饮、汽修等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打出证照管理、量化评级、执法监管的 组合拳 ,推进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聚焦空气重污染应对,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密执法检查频次,最大限度 削峰降速 . 2.全面打好碧水攻坚战.全面落实《石景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石景山区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坚决实施截污治污,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深化落实 河长制 工作,实施街道间跨界断面考核,推进 一河一策 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突出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确保辖区饮用水环境安全. 3.全面打好土壤修复战.认真落实《石景山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建立环保、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对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推进污染场地修复进程,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定期抽查抽测,确保污染场地得到安全利用.
(三)加强城市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全面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遵循现代城市发展规律,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结合功能定位和发展实际,高水平编制石景山区分区规划,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确定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2.提升城市建设水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 五个典范 建设标准,明确新建住宅二星级、公共建筑三星级的绿色建筑标准,打造高端绿色精品力作.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建设自然蓄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 海绵城市 .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加快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和回收再生资源体系建设,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3.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加强依法治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企业合法经营、市民守法行事,营造全社会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秩序.推进系统治理,加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制.提升智慧治理,大力实施 互联网+城市 行动,构建城市智慧治理新模式.强化精准治理,以 绣花 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实现城市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盲区.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石景山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全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 区整改办 ),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成员包括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纪委区监委、区环保局有关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宣传报道、督促落实、执纪问责等工作.全区各相关单位应成立相应整改领导机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实行挂账督办,限时整改,一抓到底.
(二)强化责任落实 坚持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各单位党政 一把手 要亲力亲为抓落实,真正把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涉及多个单位的整改任务,由牵头单位负总责,协办单位主动配合,并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攻坚、推动落实的工作格局.树立全区 一盘棋 思想,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心往一起想,劲往一处使,形成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察督办 采取 清单化 调度机制,建立 月通报 制度,各牵头单位每月28日下班前向区整改办报送当月进展情况.区整改办每月汇总各牵头单位整改进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按照规定时限报市环保督察办公室,并向全区通报.对整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以及出现问题反弹的,由区整改办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建立联合督办机制,确保任务落实.
(四)严格依规办理 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负责对《石景山区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清单》所涉问题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对相应党政领导干部应负责任和处理提出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具体办理意见经市环保督察办公室同意后,予以落实,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督察整改期间,对工作消极、履职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及时公开信息 按照市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宣传报道工作的有关要求,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广电中心、区环保局等单位参加,依托 一台一报一网 (石景山电视台、石景山报、区政府网站)和其他主流媒体,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每周公布督察整改进展,充分展现整改成效.充分发挥 老街坊议事会 作用,集聚共商共管共治的正能量,提升公众环境意识,促进公众环保参与,改善公众环保行为,营造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石景山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措施清单 附件 石景山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一、环保责任未完全压实,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仍需着力加强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压力传导效果欠佳 1.部分区级部门和街道对拆违治乱的热情和认识较高,将生态环境保护片面等同于拆违治乱,有过度依赖棚户区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倾向,待拆迁区域有 以拆代管 、 待拆失管 现象,严重影响全区无煤化进程.个别部门有 以文件落实文件 现象,环保责任未层层压实.部分街道对环境质量改善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时有表现.部分干部 等、靠、要 思想不同程度存在,主动担当意识不足,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矛盾躲着走,看见难点低头走,环保综合施策能力不高,全面推进工作进度不快. 整改目标:提升全区各级干部对环保问题的忧患意识,深挖工作短板,增强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督促各部门积极履责、主动作为,推动我区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 整改措施: (1)思想高度重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立足首都 四个中心 战略定位和石景山区发展特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北京市一系列决策部署,纳入区委区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研讨、专家辅导、印发学习成果等,提升全区干部对环保工作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北京市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强化指标约束,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环境保护工作不利、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进行严肃追究责任.以此次北京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积极开展专项监察督察,加强对重点案件的跟踪督办,对抗拒检查、拖延办理、包庇袒护,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