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3 |
此外,你亦须确保表格内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确无讹,并按实际招聘需要向本处提交职位空缺,而有关的招聘条件及工作内容等亦与实际聘用条款相符. 你必须按照《最低工资条例》的规定,就任何工资期支付不少于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工资予受聘于此职位空缺并受该条例涵盖的人士.有关法例详情及条例为残疾人士提供的特别安排,请浏览http://www.labour.gov.hk/tc/news/mwo.htm.查询请电2717?1771. 3.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的规定,所有雇主必须为其所有雇员(包括全职及兼职雇员,例如兼职家务助理)投购工伤补偿保险(劳保),以承担雇主在《雇员补偿条例》及普通法方面的工伤补偿责任.查询请电2717?1771.如果你在投购劳保方面遇到困难,可申请雇员补偿联保计划.有关计划的详情,请浏览雇员补偿联保计划管理局的网页:http://www.ecirsb.com.hk. 你所提交有关此职位空缺的招聘条件、入职要求及工作内容,皆不可以违反《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家庭岗位歧视条例》或《种族歧视条例》.你应着重考虑职位的真正工作需要,并遵从有关消除歧视的雇佣实务守则,请勿填写求职人士性别、年龄或种族的限制或任何歧视成份的要求,否则,本处将不会接纳和展示该空缺. 你须为雇员加入注册强积金计划(如适用). 你不可以任何方式或名目,无论是提供服务或培训、售卖货物、介绍其他服务、作出金钱保证等,试图获取求职人士的金钱或其他利益.此外,本处不会接纳和展示涉及职前或无薪培训的职位空缺. 本处有权可能会要求你出示其他有关资料或文件(如住址证明、工伤补偿保险单等).如资料不足,本处将不会处理或展示该空缺.有关使用本处招聘服务的最新消息和规定,请浏览http://www.jobs.gov.hk. 请用黑笔及端正字体填写此招聘表.此外,为配合《种族歧视条例》的实施,请尽量以中英双语填妥所需资料,然后传真到职位空缺处理中心,传真号码 : 2566?3331. 请按实际职业需要订定职位空缺的入职要求包括语文能力要求,采纳较宽松的语文能力要求可吸引更多求职者,包括少数族裔人士,申请你的空缺,有助你更快找到适合人选. 每一张职位招聘表只供招聘一类职位空缺,每月可递交不超过30份表格.本处有权拒绝处理或刊登超出此数量的空缺. 空缺的登记有效期为一个月,本处在收到你提交的职位招聘表后会尽快处理.当空缺于处理阶段或登记有效期内,请勿重复提交相同的职位空缺申请,本处有权拒绝处理或刊登重复提交的相同职位空缺.若你的联络资料或雇用条件有所变更,或空缺已被填补,请立即传真或致电通知本处. 在面试时,请你小心查核求职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以确定其可否合法受雇在香港工作(详情可浏览入境事务处网页:http://www.immd.gov.hk).当你收集求职人士的个人资料时,须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有关详情,请致电2827 2827与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联络或浏览该署网页:http://www.pcpd.org.hk.面试后你亦应将结果尽早通知求职人士. 本处有权编辑和修改空缺的内容,并有权决定是否处理和将你所提供的职位空缺展示于本处之就业中心、互动就业服务网站、高等学历就业信息网上平台 ( 如适用 ) 及其他宣传途径. 本处有权就投诉及其他涉嫌违规事件采取任何适当行动,包括但不止于暂停刊登你的所有职位空缺以作调查,并有权于调查后决定是否恢复展示有关空缺及是否继续为你提供招聘服务. 个人资料的用途声明 收集资料的目的 1. 你在职位招聘表上所填写及向本处提供的个人资料,将用作处理与空缺资料有关的事宜,并交由本处提供就业服务的办事处为你作介绍求职人士面试或有关的用途.这些资料是你在自愿情况下提供的,但如资料不足,则本处可能无法为你介绍求职人士. 资料的转移 2. 在提供就业转介服务时,本处可能需要向求职人士、本处提供就业服务的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包括雇员再培训局及该局属下的培训机构,提供上述资料.如你同意,本处亦会将你所提供的雇主姓名、联络人姓名及联络方法,刊登于职位空缺咭及透过互联网或其他宣传途径,让求职人士能直接与你联络安排面试. 查阅个人资料 3.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18及22条以及附表1的第6原则,你有权要求查阅你的个人资料及更正有关资料.你亦可要求获得一份该等资料纪录的复本. 查询 4. 查询有关职位招聘表内提供的个人资料纪录以及申请查阅或更正有关资料,请与劳工处职位空缺处理中心经理联络: 地址: 香港太古城太古湾道14号太古城中心三座11楼1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