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13 |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2019年高精尖产业发展重点支撑项目以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为主题,择优支持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深层次调整和转型升级、稳定本区经济增长和促进投资有重要支撑的重点项目.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突出对高精尖产业的支撑.紧紧围绕《北京行动纲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的通知》、《"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北京绿色制造实施方案》等政策确定的产业方向,对标《北京市鼓励发展的高精尖产品目录(2016版)》和《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2016年版)》,集中力量突破产业关键技术,形成"高、新、轻、智、特"的高精尖产品创新集群,打造北京城市副中心高精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强化统筹管理.完善项目库机制,常态化、敞口式遴选储备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和滚动管理.对构建高精尖产业支撑作用明显,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清晰,手续完备且符合条件的项目,评审后择优支持. 三是紧扣企业资金融资需求.视企业发展阶段需要和项目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灵活采取拨款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
二、申报重点方向
(一)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发展项目 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发展,对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有重要支撑作用的企业和项目,根据市经济信息化局相关奖励政策进行配套奖励.
(二)技术改造和产业化项目 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实施重大技术改造,或利用科技创新成果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按照新增设备投资或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
(三)企业上市奖励项目 重点支持区内高精尖企业(工业和信息化)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符合下列不同阶段条件的,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1.通过北京证监局辅导验收,提交首发申请且取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函的,可申请享受资金支持. 2.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可另行再申请资金支持.
(四)企业平稳发展奖励项目 1.工业企业2018年度工业产值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产值增幅和税收增幅均在前列的,具有较高质量效益. 2.生产经营范围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的要求,属于《北京市鼓励发展的高精尖产品目录(2016年版)》、《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2016年版)》等高精尖领域范畴.
三、申报条件
(一)主体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在本区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项目申报主体符合通州区产业发展方向,优先支持信息技术、尖端芯片和智能制造等产业. 4.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5.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原则上无连续亏损现象. 6.企业上市奖励,主要根据2018年1月之后企业的实际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