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13 |
(二)着力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2.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自治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积极探索谋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为乡村教师的家庭安置、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组建家庭创造条件.积极引导民间基金,开展乡村教师救助工作. 责任领导:莫怀荣局长 责任科室:人事科 3.每两年为教师安排免费体检,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责任领导:黄新琼副调研员 责任科室:计财科 4.适当降低乡村教师在乡镇或在县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危旧住房改造的门槛.推进以限价商品住房和集资建房等多种形式建设中小学教师安居房.加大乡镇中小学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补助力度,到2020 年,力争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基本满足乡镇中小学教师住房需求. 责任领导:冯思明副局长 责任科室:项目办
(三)多渠道补充乡村教师 5.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重新核定全市教职工编制,按标准重新核定的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通过调剂编制、采用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逐年解决编制不足的问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 有编不补 、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或教职工在编不在岗、随意抽调借调教师等行为.注重乡村教师 本土化 ,各县区可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形式补充乡村教师.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县区政府结合实际需求,积极争取 特岗教师计划 招聘名额、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地方免费师范生项目等补充乡村教师.规范招聘条件和程序,加强聘后教师管理,着力破解结构性矛盾,优先补充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为乡村学校持续输送优秀人才.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和乡村教师专场双选会,对已经获得教师资格证自愿到乡村学校任教的人员,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落实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5〕29 号)及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在县级以下学校任教的,给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责任领导:莫怀荣局长 责任科室:人事科
(四)积极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新机制 6.探索建立 县管校聘 的管理机制, 县管 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培养计划、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实行人事、编制事业报备制;
校聘 即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建立由教育、编制、发改、财政、人社、住建等部门组成的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建立教师管理中心,统筹管理乡村学校校长和教师.继续实施支教走教计划,以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制定和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政策,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积极推动校长教师在县域内城区学校之间、城区和农村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中心小学和村小(教学点)之间的合理流动,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推选退休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到自治区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学校支教.落实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称、评选特级教师等要有乡村学校任教(支教)1 年,以及新增城镇中小学教师要先在乡村任教2 年的制度. 责任领导:莫怀荣局长 责任科室:人事科